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070200
物理学
24
53
297
否
080300
光学工程
4
0
\
否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9
2
292
否
085202
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10
10
288
否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20
30
343
否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