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3773考试网考研考研复试正文

2020 大连海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实施细则

爱考网 2020-5-9 加微信公众号:


为做好我校 2020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研
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及《大连海事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工
作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
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严格按照初试总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4.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如有不可控因素发
生,随时发布最新安排。
二、组织领导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商管理
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调剂工作、相关疫情防控
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分数线
在初试成绩满足《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的基础上,依据招生计划数和满
足“国家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 120%的复试
差额比例划定大连海事大学 2020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具体类
别(领域)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见下表。
学院名称 类别(领域)代码 类别(领域)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成绩
专业学位
教育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51-55 方向) 123 175 44,88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56-59 方向) 72 175 44,88
125200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113 190 44,88
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
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
村任职”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要求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后满
足相关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与学院联系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复试工作日程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将于 5 月 6 日至 5 月
18 日之间,开展第一志愿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日程另行通知。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
(二)复式内容
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包括自我介绍、外语单句听译和自由对话。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主要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主要内容及其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
会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践;在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全球抗击
新冠疫情等问题中,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国家发布的相
关政策和期间涌现的令人感动的人和事,以及引发的相关思考等。
3.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
反应能力、实践能力与管理经验等。(考生如有在实际工作中发表学术论文、
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可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学校更
加全面、客观的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
六、复试计分办法及合格标准
1.复试总分 15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5 分,思想政治理论考
试 15 分,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110 分。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小
数。
2.复试总分(满分 150 分)合格标准为 90 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
分 15 分)合格标准为 9 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 110 分)合格
标准为 70 分。
七、录取办法
1.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按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
总成绩优者;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
3. 复试总成绩或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或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
合格标准者,不予录取。
4.我校 2020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
八、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的公布
1.本学院将在每个复试批次结束后 48 小时内公布复试结果。
2.学校将根据总体复试进程,公示拟录取结果。
3. 复 试 结 果 及 拟 录 取 结 果 公 布 地 址 : 学 校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http://grs.dlmu.edu.cn/ ) 、 校园网主页 “ 招生就业 ” 栏
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 和 专 业 学 位 教 育 学 院 网 站
http://zyxw.dlmu.edu.cn/)。
九、监督、复议及考风考纪
1.监督制度
为保证复试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
组对复试进行监督。复试全过程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实行复试面试考场
定点监督和巡视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2.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校复试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在复
试结果公布二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联系电话:04111-84729493。
3.考风考纪制度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
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复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
案等是否一致;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
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411-84723525、0411-84725272。
深圳研究院办公室:0755-26712080
十一、其他
1.学校复试工作采用的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暂未确定,待确定后,学
校将及时向考生发布软件平台及相关操作流程,请考生提前自行准备设备并
进行测试,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如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
求为准。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2020 年 4 月 29 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微信

移动站 电脑版 专题
3773考网 闽ICP备08106227号-4 合作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