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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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财经大学考研复试通知

爱考网 2020-5-13 加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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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新疆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20 年研
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1、复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结合初试和复试表现,综合评价考生;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
规范程序,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形式
我校 2020 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线上方式,使用学
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考生
面试须知》。
三、时间安排
1、5 月 10 日-5 月 20 日:统计与数据科学院学院、会计
学院、MBA 学院 3 个学院启动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
2、5 月 21 日-6 月 10 日:其余各学院启动调剂复试工作。
3、具体面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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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四、复试分数线
1、会计硕士(MPAcc)复试分数线为:英语 60 分、管理
类综合能力 110 分、总分 190 分。
2、审计硕士(MAud)复试分数线为:英语 60 分、管理
类综合能力 100 分、总分 190 分。
3、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均参照国家二区“B 类考生”分
数线。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仅限一志愿考生。
五、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
要求。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
png、jpeg 格式)上传至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复
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材料上传时间以各招生学
院具体通知为准。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若
无可不提供)。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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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生身份报考)。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查验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的 5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具有显示度的科
研成果证明材料。
(6)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
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提供在国务院公
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籍证明材料、定向就业单位人事聘用
合同。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
材料。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后台系统中
推送的加分信息为准。
六、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立场、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
3、综合能力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
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
受能力等;
4、原笔试科目内容考核。原复试中设有笔试科目的专业
需增加面试时间考核原笔试科目内容,参考用书请详见《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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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5、原加试科目内容考核。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增加
面试时间进行加试科目考核,加试科目参考用书请详见《新疆
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七、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 36 小时。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
要求。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和拟
调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初试科目应
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相同。
4、学术学位可以调剂到相应专业学位,但各专业学位不
得调入学术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
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
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各专业调剂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个别专业可以
是俄语;拟调剂到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
科学与工程各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拟调剂到金融、
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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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有数学或经济学联考(396 或 395)。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
考生调剂。
八、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
×4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 60 分为
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
考生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
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往届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
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
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
取名单。
3、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
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24 小时,自通知发送成功时系
统自动计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4、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 3-5 个工作日后发布,请耐心
等待,勿电话咨询。
九、其他事项
1、按教育部要求,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
签订向培养协议书,达到复试基本线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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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
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学
校相关管理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
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在学院留存本人准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
话,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和人事档案调档函。应届考生面临离
校,请留家庭地址、收件人;面临辞职或更换单位的考生,请
留家庭地址;若收件人不是本人,务必写明某某转<考生本人
名字>收字样,以备寄发录取通知书用。调档函抬头为空,考
生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后自行办理。委培生不调档。
4、体检。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体检在录取后进行。
考虑疫情防控要求,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
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5、申诉渠道:
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室
信箱:jjw@xjufe.deu.cn
电话:0991-7842205
传真:0991-78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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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学院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金融学院
020204 金融学
025100 金融硕士▲
025500 保险硕士▲
克老师 15999127605
2 统计与数据
科学学院
020208 统计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
王老师 18129392420
3 会计学院 120201 会计学 王老师
09917842120
18099134230
4 工商管
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施老师 13319803327
5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
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105 世界经济
沈老师
09917842105
13699980838
6 财政税
务学院
020203 财政学
025300 税务硕士▲
谢老师
09917804606
15109006856
7 旅游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125400 旅游管理▲
买老师
09917842130
17690793492
8 信息管
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马老师
09917843943
13179948254
9 文化与
传媒学院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传播学
0552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贾老师
09917804649
138998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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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王老师
09917842199
18599099132
11 公共管
理学院
020207 劳动经济学 张老师
09917843851
18799132356
12 国际经
贸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王老师
09917842259
15276859887
13 MBA 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李老师
(MBA)
聂老师
(EMBA)
09917842073/
7842075(MBA)
09917842071/
7843069(EMBA)
标记“▲”的为专业学位;
各学院办公时间: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91-7842074,0991-7843345。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2020 年 5 月 10 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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