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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中科技大学护理学院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爱考网 2020-5-17 加微信公众号:

 

华中科技大学护理学院(517)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
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
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
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
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专业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型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是否
接收调剂
101100 护理学 全日制学硕 14 11 否
105400 护理 全日制专硕 30 1 院内调剂
105400 护理 非全日制专硕 20 0 否
总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学位 14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 30 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20
名。
2.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
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3.调剂规则
(1)护理学院今年全日制学硕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生源充足,此两项专业
类别不接收调剂。
(2)护理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院内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调剂,具体原则
如下:
①原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调出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
达到调剂专业(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调出调入双上线”),可以申请
调剂。
②在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照复试分数从高到低的原
则进行院内调剂。在计划名额足够的情况下,如复试成绩相同,将同时接收调
剂;在计划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如复试成绩相同,将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进行调剂。
如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并提交《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可在
学校研招网下载),签名拍照在复试前发送至邮箱:hzdhlxy@163.com。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各院系复试开始前必须进行网上
复试报到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和信息。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
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
四、综合测评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根据学校发布公告要求,在报到确认平台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
核表》,完成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并在复试系统提交个人陈述视频。
如因疫情影响表格目前不能盖章的,可先上传材料,盖章版最迟在学校拟
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 hzdhlxy163.com。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采用统一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安排在 5 月 18 日。
考生可根据平台下载准考证提示时间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参
加学院各项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护理学科对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
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理论知识测试
(1)采用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
(2)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护理学科理论体系、知识概念、实践应用等方
面。
(3)面试时,考官为考生随机抽取一个信封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
答。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采用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
(2)考生个人用英文自述 2 分钟,个人情况介绍,不作限制要求。
(3)考官根据考生自述情况来进行英文提问,考生须用英文作答。
(4)每一个问题考官最多重复提问三次;同一个问题重复三次后,如考生
仍无法回答,考官将直接进行下一个提问。
3.综合素质测试
(1)采用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
(2)考生个人用中文陈述 3 分钟,介绍学业背景、科研经历、实习经历等。
(建议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主讲科研设想、研究方向;报考专业型硕士的考生
主讲专科发展方向设想、未来职业生涯规划)。
(3)考官根据考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用中文进行综合提问,
主要考核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综合掌握情况等,考生进行
作答。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 分,专业理论知
识测试满分为 40 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 40 分。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
制)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复试结束后 2 天内,将按照专业分别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
则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2)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
予录取。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 http://huli.tjmu.edu.cn/index.jsp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3692654 联系人:李老师 郑老师
邮箱:hzdhlxy163.com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
果。
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
行通知。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护理学院
 2020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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