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3773考试网考研考研复试正文

2020年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爱考网 2020-5-18 加微信公众号:


金融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现制定 2020 年金融学院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资格要求
1.在满足《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分数线由学院统一划定。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复试要求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的初试成绩须高于其报考专业 A 类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10 分
(如报考专业普通考生复试成绩不高于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10 分
的,则以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报考专业 A 类国家初试成绩
要求 5 分。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考生初
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公布,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
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3.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籍学
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
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每个考生须
签订《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少数
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 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
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所需设备及环境准备和测试。复试时间:
预计 5 月 22 日-5 月 23 日,具体场次及时间后续短信通知。
专业名称 分组 时间
金融学(10 人)
金融学科组 5 月 22 日
金融(42 人)
会计学(7 人) 会计学硕组 5 月 22 日
会计(81 人)
会计专硕第一组 5 月 23 日
会计专硕第二组 5 月 23 日
2.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含外语听力和口语
测试等)、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围绕 2020 年南京农业大
学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采取抽取题库的方式进行)
两项,满分各为 100 分,两项合计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
分为 200 分。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
计入复试总成绩。最终排名按照初试总成绩加复试总成绩由高到
低依次排序。
(三)复试工作实施具体要求
1.金融学院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
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
研究决定,报学校审核后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
取等各环节具体细则。
2. 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
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
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
标准。复试小组由 5 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术型研究生
复试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学
位种类或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
质考核将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考核。
3.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
质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
等在复试结束后将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由学科中的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
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学院将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复试环节的全程录音录像
并保存,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由学校妥善保管
不少于 1 年。
二、调剂工作
1.会计专业(非全日制)将依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接收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
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
关手续。由学院提出调剂申请,申请内容要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
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电话等信息,
研招办统一发布调剂信息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指导下,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
试名单,不得简单以提交调剂志愿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
准作为遴选依据,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发布复试通知。
三、录取工作
1.招生名额由学院按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三类名额分配至各学科点,分类录取,
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院招生名额,统考生以初试总分和复试总
分的综合总成绩排名录取,推荐免试生以推荐时的复试成绩排名
录取,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
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
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
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
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
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
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
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
排住宿。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
格无效。
四、信息公开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金融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
开相关招生录取信息。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专
业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和
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2.金融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
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名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将包括考
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
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
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
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
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
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
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
考生不得录取。
5.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金融学院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咨询
及申诉渠道(含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申
诉渠道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
和录取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应及时答复和解释。咨
询电话:025-84399826 邮箱:erduomao86@njau.edu.cn
五、其他
1.具体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将另行发布考生须知。
2.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作相
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所有。
金融学院
2020.5.1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微信

移动站 电脑版 专题
3773考网 闽ICP备08106227号-4 合作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