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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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细则

爱考网 2019-10-7 加微信公众号: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拟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约50%,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约20%。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
(1) 个人基本情况(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3) 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 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5) 院系要求的其他证明个人学业成绩、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的材料。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我院严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细则》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我院在考生报名48小时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实地面试或视频面试。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5.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经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录取工作。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于2020年6月发放。
四、复试细则
1、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2;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科研潜力、综合素质、专业面试、英语听说测试等内容。
3、复试形式:复试小组(包括学生拟报考导师)对学生进行实地面试或视频面试。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最终核定为准。
2、奖助学金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从2020年起,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和公开招考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入校后按文件规定申请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标准如下(最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奖项 评选条件 金额
特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或第一名。 15000元/人
一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5%。 10000元/人
二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0%;或学科评估排名前2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3%。 5000元/人
七、服务与信息提供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网:http://chem.hust.edu.cn/default.aspx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27-87559334   联系人:刘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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