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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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接收免试推荐生工作细则

爱考网 2019-10-7 加微信公众号:

 

一、院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原建设部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等相关专业于2000年合并组建。学院开设五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拥有八个硕士学位培养点:①建筑学(学术)、②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③城乡规划学(学术)、④城市规划学硕士(专业学位)、⑤风景园林学(学术)、⑥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⑦设计学(学术)、⑧艺术学硕士(专业学位);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以及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和室内设计及其理论;并设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学院共有教授28人,副教授40人,讲师45人,助教2人。学院下设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和设计学系四个教学单位。并联合共建建筑设计研究院(甲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甲级),(含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建筑遗产保护(乙级))二个设计机构。学院有《新建筑》杂志社、院图书分馆、建筑与环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筑模型室、GIS实验室、CAAD中心等多个教学、出版、科研单位和支撑平台。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330余人,计划内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博士生80余人。30余年已毕业研究生2000余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是目前中国中部地区最重要的建筑、规划、景观和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建筑、规划学科硕士、博士培养基地。
学院所有硕士点学制均为3年。针对达到学院提前毕业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二、招生系简介
    学院下辖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设计学系,各系均在多个学科方向上招生。研究生复试、接收工作均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各系所独立完成,学院层面由研究生科统一协调安排。

1.建筑学系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和实践实力。建筑学系1982年开始设立本科专业,1986年获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1999年获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点授权,2003年获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同年获批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硕士点,2006年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2011年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系在全国高等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中连续4次以优秀成绩通过。在2017年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学科排名并列全国第六。建筑学系拥有一支具有国内重要学术影响力的科研队伍,拥有国内领先的高水平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深度参与各项建筑实践,国际交流频繁,科研成果在全国名列前茅。现有教授10名,副教授12名,均有出国留学或访学背景。研究方向设置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及其理论。作为全国一流的建筑学专业教育基地,为中国的城市建设培养了一大批研究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
 
2.城市规划系
  城市规划系前身为原武汉建材学院建工系,1979年招收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是中国最早开办城市规划专业的三所院校之一。1985年2月,武汉建材学院的城市规划专业迁至武汉城建学院新校址,并成立城市规划系,2000年5月并入新组建的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城市规划系于1979年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94年获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城市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城乡规划学(科学学位)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全国13所城乡规划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之一。城乡规划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湖北省品牌专业,连续四次在全国城乡规划专业评估中获得优秀,在2017年教育部组织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学科排名并列全国第六。
城市规划系现有在岗教师33名,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5人,讲师9人。教师博士化率达到80%以上。学科形成五大研究方向:区域与城镇发展规划;乡镇发展与乡村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地域文化遗产保护与再生;城乡治理与规划管理。 作为全球知名的空间规划创新研究中心,全国一流的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基地,本系坚持开放性、创新性、实践性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国际一流大学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为中国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培养了大量具有宽广国际视野、前沿创新思维、综合实践能力的城乡规划创新型、领军型人才,本、硕、博毕业生达2000余名。
 
3.景观学系
  华中科技大学景观学系的前身是1960年开办的武汉城建学院城市绿化专业,创办人为中国风景园林终身成就奖获得者余树勋先生。后于1985年设立风景园林专业,全国最早创办风景园林专业的5所院校之一,全国第一批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单位和全国示范性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本学科于1994年以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方向)获工学硕士授予权;2006年成为我国第一批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单位;2008年获得工程景观学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权;2012年取得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博士学位二级学位授予权。目前,本系已经形成涵盖本科、硕士及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
本学科以人居环境学科群为平台,以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及其理论为核心,立足中、小尺度国土和城市户外境域,以城市景观、工程景观为特色,设立园林与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工程景观研究4个研究方向。本系师资结构合理、梯队分明、具有多元的国际化背景。教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成功率及师均权威期刊发表数量在全国同类学科的院校中均属前列。近年来,本系加快国际化进程,与一批国际一流大学建立合作关系,近10余年连续主办7届“城市与景观U+L新思维”国际学术会议及大学生设计竞赛,在业界拥有较大影响力。
 
4.设计学系
  设计学系2003 年获批“设计艺术学”硕士点,2004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11 年获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经过多年建设,2013 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设计学系严格制定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学位标准,不断优化师资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设计学系有硕士生导师1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
设计学系设有环境设计与数字媒体艺术两个培养方向。环境设计:在国内较早建立环境设计专业方向,主要从事展示空间设计研究、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研究、酒店室内设计研究、中外建筑装饰设计研究。本方向有一个基于工程技术的研究平台,一个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在校师生获得多项国内外设计大奖,已完成数2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研究课题。数字媒体艺术:在国家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秉持“数字媒体驱动城市更新”、“数字媒体驱动创新生产力”宗旨,依托“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数字光影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数字光影文旅产品设计、信息艺术创新设计、新媒体景观设计等交叉领域的研究,完成多项国家、省、市级重大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创新实践项目,在文创产业具示范性效应。

三、招生计划
    2020年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推免生所占考生比例为50%左右,公开招考所占考生比例为50%左右。

四、申请条件
1.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国内高校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能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
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4.建筑、规划和风景园林学科不接受艺术类推免生,各学科接受跨学科的推免生不超过推免生总数的20%。

五、工作程序
1.考生准备申请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3)本科阶段成绩单、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原件(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和四级成绩单。
(4)如申请本科直博,还须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
(5)院系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2.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以研招网公告为准)填报志愿。
请所有考生在系统开放后第一时间提交申请;
3.院系审核并发布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并发布待录取通知

(1)考生提交申请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学院发出复试通知;
(2)考生得到复试通知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考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确认同意复试后,学院将分专业在统一时间内面试。面试后,二十四小时内学院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4)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本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奖助学金
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从2020年起,学校拟设立“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推免生和公开招考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入校后按文件规定申请一次性的新生奖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参考标准如下(最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奖项
评选条件
金额
特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或第一名。
15000元/人
一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5%。
10000元/人
二等奖
来自“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对应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学科评估排名前1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10%;或学科评估排名前20%高校,学生为专业排名前3%。
5000元/人
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最终核定为准。

2.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于2020年6月发放。

七、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教务科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7-87559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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