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学专业自命题考试大纲
命题学院:法学院
考试科目 621:《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专业代码 0301
一、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
考试科目 3 包含三门课程,分别是《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其中《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
法学的一般原理、一般理论、一般概念和一般方法,同时考察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抽
象能力。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中国历史上重要法
律制度的内容、思想价值、特点、作用,了解其产生、发展、沿变的过程;发现
和掌握中国历史上重要法律制度发展的规律性,总结、借鉴和吸取中国历史上法
制的经验与教训;运用法律史的方法和敏锐眼光,正确把握中国法律的发展方向。
《宪法学》课程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
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为研究对象。主要考察内容有:宪法学基础理论;宪法
基本制度,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基
本权利理论和分类,各项基本权利的含义和保障现状等;宪法的实施,包括宪法
的制定、修改、解释和违宪审查制度。要求考生认识和了解宪法及宪法学的历史
发展,理解宪法基本理论,认识并分析基本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和相关问题,分析
诸多宪法现象和宪法制度,用宪法关系和宪法相关理论分析宪法事例和宪法案例,
掌握宪法学的学习方法。
二、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法学科学学位考试科目 3 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
试卷结构(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含案例解析)
三、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
1.法理学的对象、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了解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外法理学思想及主要流派。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思想渊源、形成标志。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立场、观点、方法与历史意义。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主要过程。
2.法的概念与本质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要素
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唯心史观与唯物史观关于法的起源的不同观点。
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进行更替的两种基本方式。
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具有继承性的主要原因。
法系的概念、分类及区别。
3.法律的价值
法与秩序
法与自由
法与平等
法与人权
法与正义
4.法的渊源与效力
法的渊源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法的渊源的种类。
法的各种一般分类与特殊分类。
法的效力的概念即各种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
5.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各种分类。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种类;明确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概念与区别。
法律关系的客体与种类。
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及其关系;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和义务。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含义与条件;法律事实的分类。
6.法律行为
不同“法律行为”概念的区别。
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法律行为主体的特征。
法律行为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的构成。
7.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概念和原则。
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实现形式。
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含义与具体情形。
8.法律技术方法
法律技术方法的概念与分类。
法律解释的概念、必要性、分类、原则与具体方法。
法律推理的概念、分类以及基本原则和方法。
法律论证的概念、特征、分类与正当性标准。
9.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传统法观念的产生。
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局限性与积极意义。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社会主义法产生的前提、基础与条件。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各种社会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发展及其历史经验
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民主与法治的相互关系。
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历史成因及其重要意义。
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涵与发展方向。
10.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
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生产力发展
的作用。
法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与宗教的关系
法律意识、法律文化的概念与构成。
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中国的立法体制
中国的立法程序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12.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概念与特征;掌握法律实施的重要意义
法律执行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掌握行政执法与行政责任的特点。
法律适用的基本含义、主要特点与基本原则;掌握司法权的概念与特点;掌
握司法责任的概念与归责原则。
法律遵守的概念;掌握法律遵守的意义、范围与条件。
法律实施监督的概念、原则与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的基本体
制,及各项基本制度。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的概念。
法治与人治、法治与法制、法治与德治的区别与联系。
13.我国依法治国战略形成的历史过程与重大意义;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的基本内涵;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含义与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历史任务。
2.中国法制史
1. 夏商的法制思想与主要法律制度。
掌握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夏商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西周的法律思想、西周的礼与刑及其关系、西周的法律内容、西周的司法制度
掌握西周时期明德慎罚法律思想、西周时期礼和刑的关系、西周时期刑事法
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西周司法制度
3.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春秋公布成文法活动、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
掌握春秋战国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国家及其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法经》
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4.秦代法律制度
秦代法律形式、秦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秦代司法制度
掌握秦代法律主要形式、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民事法律制度内容、秦代司
法制度
5.汉代法律制度
汉代法律思想、汉代法律形式、汉代法律制度内容、汉代司法制度
掌握汉代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汉代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
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汉代司法中的春秋决狱和具体的司法审判制度。
6.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
容的发展变化、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
掌握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体例和法律精神的发展变化、刑事法律制度的
演变、律学、司法制度的主要内容。
7.隋、唐的法律制度
隋朝的立法概况、唐朝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唐朝的法律内容、唐律的基
本精神与历史地位、唐朝的司法制度
掌握隋朝的开皇律及其历史地位、唐朝立法思想、《唐律疏议》制定、唐朝
名例律的刑事法律原则和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唐朝司法制度的内容、
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历史地位
8. 宋、辽、金、元的法律制度
宋朝的立法活动、宋朝的法律内容、宋朝的司法制度、元朝的立法活动、元
朝的法律内容、元朝的司法制度
掌握宋代律典的制定、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内容、
宋朝司法制度内容;元朝律典的制定、元朝刑事法律制度、元朝司法制度
9 明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明朝的立法、明朝的法律内容、明朝的司法制度
掌握明朝的立法活动、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主要的特点、明朝的司法审判
制度
10. 清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清朝的立法、清朝的法律内容、清朝的司法制度
掌握清朝《大清律例》的制定、清朝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
律制度的内容、清朝司法制度
11. 清朝末期的法律制度
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清末修律特点和历史地位、清末司法制度的变革
掌握清末立宪、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清末司法制度变革
12.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思想、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内容、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
度
掌握孙中山的法律思想、南京临时政府法律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司法制度
13.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内容、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
掌握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刑事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的主要内
容
14.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内容、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制度
掌握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立宪活动、司法制度的具体内容
15.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内容、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
掌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政权下的宪法性文件和宪法、刑事法律制度、
民事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的具体内容
(三)宪法学
宪法的概念、分类与渊源形式
宪法的历史与发展
宪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
选举制度
政党制度
国家机构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制度
考试要求
(1)掌握宪法辞源学意义上的含义和法学意义上的含义,本质、特征、
分类与渊源形式;掌握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宪法(典)的结构。
(2)了解英国、法国、美国等主要国家宪法的历史与发展脉络,了解我
国清末制宪产生和发展、辛亥革命后我国的制宪历程和宪法命运,掌握
新中国成立后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发展趋势。
(3)掌握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等宪
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学说历史发展,在宪法中的体现。
(4)掌握国家性质的概念,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的基
本内容;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基本内容,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如何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掌握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和影响国家
结构形式的因素,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及其成因,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概念与主要制度内容,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与主要制度内容,民
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异同。
(6)掌握选举制度的种类、原则,直接选举制度与间接选举制度的内容,
选举制度的保障,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
举、辞职、罢免与补选程序。
(7)了解政党与政党制度的概念,政党制度的基本类型,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和基本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的产生、性质、职能和宪法地位。
(8)掌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国家元首的界定、
职能和种类,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元首制度;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行政
机关体系,国务院的性质、组成、任期、职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
成、任期和职能;司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我国
的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我国宪法规定的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与制约关系;
我国军事领导机关的性质、组成与任期。
(9)掌握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规
定的特点,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社会、
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权利救济的权利,特定人的权利;我国
公民的基本义务。
(10)掌握宪法制定的概念、主体和程序;宪法解释的概念、类型、方
法、必要性、原则和程序,我国的宪法解释制度;宪法修改的概念、必
要性、限制、方式和程序,我国的宪法修改历史;我国历次宪法修正案
的主要内容,宪法修改的不足与完善。
(11)掌握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制度的概念、特征,世界各国违宪审查
的主要模式,我国宪法制度的主要内容、存在的不足与完善。
四、考试要求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3 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本试卷满
分为 150 分。试卷务必书写清楚,符号和西文字母运用得当。答案必须写在答题
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
五、主要参考教材(参考书目)
法理学: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 人民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 年版;2. 张文显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 16 门核心课
程教材:法理学(第 4 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
中国法制史:参考教材《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赵晓耕副主编,高等教育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年。参考书目 1、《中国法制史》,宋四辈主编,
郑州大学出版社 2004 年。2、《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 年。
宪法学:1.《宪法学》,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年版。2.《宪法
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宪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
版社、人民出版社,2011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