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项目 |
招生计划 |
报名条件 |
器乐类 |
双簧管 圆号 大提琴 |
4 |
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能演奏大型协奏曲难度的独奏作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水平。 2.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限所报考项目类别)集体、个人比赛(展演)获得设区市级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3.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一年的乐团表演经验,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
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能演奏大型协奏曲难度的独奏作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艺术(业余)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水平。
2.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限所报考项目类别)集体、个人比赛(展演)获得设区市级二等及以上奖项,或省级及以上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
3.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一年的乐团表演经验,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二、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0年2月11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注册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界面的填写说明,按照填写要求完成在线报名,请扫描上传申请表前,确保申请表内各项信息填写正确、完整且按要求加盖中学公章。系统中要求上传的各项材料不需要邮寄,材料原件将在测试报到时审查,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20年2月29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20年2月29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
演奏(准备能够充分体现自己艺术特长最高水平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主要考察演奏技巧及音乐表现能力,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不带伴奏,考试乐器及配件均需考生自备;
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按照艺术团建设需要,在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排名为序择优认定给予入选资格的考生(如遇同分,按照双簧管、圆号、大提琴顺序依次给予资格),录取时按照公示顺序录取,录满4人为止,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2倍。
(五)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及等级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自动取消入选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六)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入选名单及等级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高考成绩公布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政策
(一)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范围内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本科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政策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6省市考生:
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我校给予录取。
生源地 |
X值 |
北京 |
30 |
天津 | |
上海 |
5 |
浙江 |
20 |
山东 |
60 |
海南 |
(二)江苏省入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另行公布。
(三)入选考生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四、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水平。
五、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训练和比赛活动。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监部门对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方面、全过程监督。
电话:025-861855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网址:http://zb.cp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