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初选测试内容
一、测试内容
1.朗诵(35分)
影视或舞台剧台词片段、散文、诗歌、寓言故事、广播稿件等(限时2分钟之内,不能使用伴奏音乐)。
2.形体展示(35分)
舞蹈、体操、武术等形体展示科目(限时2分钟之内,可以有伴奏音乐)。
3.才艺展示(30分)
小品、舞蹈、歌曲、戏曲、器乐、武术、曲艺、航空礼仪等才艺展示(限时2分钟之内,可以有伴奏音乐,本项所展示内容不要与前两项重复)。
二、录制流程
1.视频数量:3个,分别为(1)朗诵、(2)形体展示、(3)才艺展示;
2.格式:mp4格式;每个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两分钟
3.视频录制过程须在室内完成,有较充足的光线和清晰的背景音乐。选取与考生服装有较大反差的白色或浅蓝色等浅色背景。视频需连续录制,中间不能停顿,不得剪辑和后期制作。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化妆,录制过程中考生不能离开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姓名、学校、培训机构的文字、图案、标识、声音等信息。
5.朗诵的视频录制不得配乐,按横屏构图,录制半身,录制视频时考生从作品介绍开始,内容如下:“我朗诵的题目是《xxx》”,然后开始表演;形体展示和才艺展示按横屏构图,录制全身,考生从作品介绍开始,内容如下:“我的形体展示(才艺展示)为“舞蹈或者xxx”,题目是《xxx》”。然后开始表演。
6.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