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组图]2021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6 加微信公众号: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是天津百年师范教育的传承者,是天津基础教育的文脉所在,是天津市唯一面向基础教育培养卓越师资的师范大学。1958年在有关院校师范教育基础上,成立天津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天津师范大学。1999年,原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天津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始终以办好高质量师范教育为“固本之策”,培根铸魂、强基固本、涵养师德,为天津及全国基础教育培养了大量优质师资,一些优秀校友成为国家建设各领域的骨干,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不断提高。
  学校占地面积3500亩、内含771亩自然湖泊湿地,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教学设施条件齐备,人文精神积淀厚重;美丽校园环境优雅,生态风格气质独特,荣膺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2个学部,20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世界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法学、新闻学11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3个专业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6个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院,教育部新闻传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市级人文社科基地、7个省市级工程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8门课程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课程被认定为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已建成9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5门市级精品课程,获批6门天津市“课程思政”改革精品建设课程。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7支市级教学团队、2支天津市“十二五”综投教学创新团队。天津市教学名师25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优秀奖2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9项。获得高等教育天津市教学成果奖47项,基础教育天津市教学成果奖7项。全国首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科组一等奖1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金1银8铜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高校集体奖。
  学校坚持推进对外开放办学。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大学、机构或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日本、俄罗斯合作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批首批国家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具有国家政府、孔子学院、优秀青年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建设专项、中外人文交流机制专项等国家政府奖学金接受院校资格。承办非洲首家孔子学院内罗毕大学孔子学院,所承办的四所孔子学院,10次获得“先进孔子学院”称号,1次获得孔子学院创立奖最高荣誉,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承办校”和“全球示范孔子学院”。
  全校师生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学风,崇尚“诚实守信、勇于担当”校风,以“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为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一流,团结一心,为建成“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奋进!

第二部分 校级艺术类专业考试部分
  一、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
  1.招生计划及校考指定省、市

  2.考试形式与内容

  3.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相关规定,具有202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且属我校校考指定省、市的考生。
  (2)报名方式:2021年1月11日14:00至15日23:59,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报考时请考生认真准确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
  (3)报名考试费:150元/人
  (4)报考注意事项: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4.考试安排
  考生须在2月24日—28日期间,使用“小艺帮”APP考试平台完成个人考试视频录制和上传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打分,考试只进行一试。如遇特殊情况须进行调整,我校将及时告知。
  5.请广大考生认真查阅“招生计划及校考指定省、市”部分中“校考指定省、市”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市的考生方可报名。不属于我校本简章规定校考范围的考生参加了报名考试的,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二、音乐类专业
  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考试形式与内容

  3.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具有202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天津市考生。
  (2)报名方式:2021年1月11日14:00至15日23:59,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报考时请考生认真准确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
  (3)报名考试费:60元/人,兼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需另交报名费30元/人。
  (4)报考注意事项:
  ①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天津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②考生仅能选择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这两个专业考生均可填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
  考生仅能选择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这两个专业考生均可填报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
  4.考试安排
  考生须在2月24日—28日期间,使用“小艺帮”APP考试平台完成个人考试视频录制和上传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评价打分,考试只进行一试。如遇特殊情况须进行调整,我校将及时告知。
  三、表演专业
  1.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生须报名参加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戏剧影视系表演专业的测试,具体考试形式和内容以天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为准。
  2.招生计划及天津音乐学院对应专业(招考方向)

  3.报名办法
  (1)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具有202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的天津市考生。
  (2)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我校进行报名,并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进行报考,参加天津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
  ①考生须在2021年1月11日14:00至15日23:59,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报考时请考生认真准确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
  ②考生须根据《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完成表演专业考试报名。
  (3)报名费:我校报名费30元/人,天津音乐学院报名考试费用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4)报考注意事项:
  ①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本年度天津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②考生须按照《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结合自身专业情况慎重报考,完成报名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四、录取规则
  1.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专业(方向)须与取得的我校考试合格证上的专业(方向)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3.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的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天津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校考专业考试成绩(表演专业使用天津音乐学院表演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4月12日-16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月16日17点前与我办取得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如遇特殊情况须对时间进行调整,我校将及时告知。
  六、合格生源确定
  1.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表演专业: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方向)上一年度录取人数4倍的原则确定合格生源。
  2.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方向)分省、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方向)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方向)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该专业高考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方向)无合格生源的省、市不编制计划。
  七、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公布的各类考试工作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进行调整,具体考试安排以调整后为准。
  2.凡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须通过“小艺帮”APP阅读并签订《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诚信考试承诺书》。凡违反诚信考试承诺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和说明

第三部分 适用省级统联考部分
  本部分适用于我校本年度下达招生计划的省份中,使用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的考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适用类型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在各省(区、市)适用的具体统联考科类参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最终以各省(区、市)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1.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2.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3.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

  三、相关规则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四部分 其他规定和说明
  1.本简章所涉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标准学制四年。
  2.本简章中的“高考文化成绩”是指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文化实考分。
  3.本简章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4.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和美术学(师范方向)为师范类专业。
  5.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含服从志愿,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该项目是我校与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文化学院合作,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其中天津师范大学3年,每年的学费标准为人民币38000元,其他费用自理;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文化学院1年,学费按俄方当年的收费标准交付,其他费用自理),赴俄学习学生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水平测试。本项目培养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具有国际视野一专多能的复合型音乐人才。主要课程为俄语、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和声与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专业课(声乐、钢琴)、教学实践、音乐教育学等课程。
  6.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试过程中注意安全,出现受伤等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7.近年我校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8.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研修中心二楼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
  招生申诉电话:022-2376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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