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参照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特别提示:考生可于2018年4月初自行登录喀什大学官网首页查询专业考试结果(网址:http://www.ksu.edu.cn)。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戚小强 0998-2892165
高建平 0998-2892386
朱婷婷 0998-2890007
艺术学院咨询电话: 0998-2892408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 0998-2890007
0998-2890018(传真)
地 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大学学生工作部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