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明
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指其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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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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