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校考合格证发放
合格证发放比例为 1:4。
考生可于 2019 年 4 月初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hncu.net)自行查询成绩和专业合格线。
2、校考录取原则
所有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校考合格证。
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等六个专业,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按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以联考(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录取原则将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
联系方式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 518 号 邮政编码:41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ncu.net
咨询电话:(0737)4628858 462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