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通知
2019年5月前,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可登陆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校考成绩及各省校考专业考试合格线,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进档考生按照校考总分从高到低、声乐和器乐拉通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校考总分相同,再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退档处理。
3、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声乐/器乐的省份以及必须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4、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七、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规定,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九、咨询方式
单 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人文学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邮 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招生就业处)
028-66367549 (人文学院)
十、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邮 箱:zsks@sw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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