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统考专业采用各省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山东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 舞蹈学: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折算公式如下:
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021-64322204
七、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4322695招生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音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6432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