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成绩计分办法
满分100分,按作品朗读占30%、新闻播报占30%、即兴评述占40%综合评分。
七、校考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校考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专业成绩合格控制分数线,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名单,且考生身高需达到规定的标准:男生1.75米(含)以上、女生1.65米(含) 以上,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降低2厘米。
九、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或通过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查询。
2、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人文学院咨询电话:027-84226643。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
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