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考生确定
1.重庆市
合格考生为统考成绩达到重庆市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上的考生。
2.其他省
①学校将依据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确定相应专业的合格考生。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再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②学校将于2020年3月中旬以后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不另寄纸质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合格名单信息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所在省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均须参加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将按照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重庆市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其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五、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六、其他
1.重庆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艺术类选拔及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艺术类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23-65103501,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2.学制及学费
①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②音乐表演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3225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邮编:400044)
咨询电话:023-65678201(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023-65102371、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传 真:023-65105206
网 址:zhaosheng.cqu.edu.cn
邮 箱:zhaosheng@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