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后,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成绩通知。合格考生须自行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九、录取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专业还需符合单科成绩要求);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考方向,将依据分省计划,按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省计划分配原则为:按照各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视校考成绩排名在计划数内的考生情况,根据各省份人数进行分省计划分配。如排名计划数内无某省份考生,则该省份不做分省计划。
十、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0年标准,2021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十一、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21年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传真:010-62989047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10-62982992,1391056496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
E-mail:benzhao 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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