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计入录取分数总分的考试科目。2018年起初三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体育8科,8科计入普通高中录取分数。2018年起初三毕业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文化科全部采用省考试院命题。考试时间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
(二)计入录取分数总分科目的分值呈现。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713分,其中文化科660分,体育科53分(即按文化科总分的8%计算)。文化科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思品、历史卷面分为100分,这两科各以50%的成绩计入升中考试总分。文化科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三)不计入录取分数总分的考试科目。2018年初三毕业学生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末,全市统一命题,县区统一组织考试,全市统一评卷,学考成绩作为初中毕业依据。从2018年起,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学完即考,并采用省考试院命题试卷,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报读重点高中必须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五、考试结果运用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河职院五年制师范生和需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中职学校的招生录取主要依据。
(二)未参加河源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市的普通高中录取。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