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2018宁波海曙区洞桥镇中小学招生公告来啦~(内含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通告)
2018年的中小学招生方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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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及《海曙区教育局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海曙区教育局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洞桥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洞桥镇2018年中小学新生
招生公告
计划招生数
小学计划招生4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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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计划招生315人
招生范围及对象
小学: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洞桥镇的适龄儿童。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其中户籍生和房产生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洞桥镇的户口和房产证)。
本镇户籍生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洞桥镇教辅室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
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中学: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洞桥镇的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其中户籍生和房产生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洞桥镇的户口和房产证)。
报名时间和地点
5月5日(8:00——16:00)
小学:洞桥镇教辅室(洞桥镇中心
小学教学楼一楼)
中学:洞桥镇教辅室(洞桥镇中学
教学楼一楼)
88045132 (洞桥镇教辅室)
报名和录取办法
小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报名单领取:通过洞桥镇内现就读幼儿园发放,不在本镇就读的到洞桥镇中心学校门卫处自行领取。
☆ 洞桥镇内有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学前教育登记卡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 洞桥镇内有房产(住宅房)无户籍的适龄儿童
要求房产证产权50%以上为学生父亲或母亲,且孩子与父母或其中一方为同一户口。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学前教育登记卡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洞桥明苑、茅镬新村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户须同时出示一手房购房合同、发票。此项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1.父母居住在洞桥明苑、茅镬新村并持有相关证明的高山移民、安置户;
2.父母在洞桥镇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此类学生当房产对口学校招收学生有空余学额时,可安排到房产对口学校就读;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洞桥镇教辅室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军人子女需提供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部机关证明)。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寄住在洞桥镇直系监护人处的;父母属于市、区二级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按海党办【2018】10号文件执行),由洞桥镇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
☆ 洞桥镇户籍生学区划分
(1)本镇小学学区生以村为单位划分为三个学区:
中心小学学区:洞桥村、石臼庙村、程家村、李家村、周公宅村、沙港村、王家桥村、上凌村、孙王村、上水矸村、潘家耷村、洞桥明苑小区、茅镬新村;
宁锋小学学区:张家垫村、树桥村、三李村、鱼山村、前王村、百梁桥村、蕙江村、宣裴村、罗家漕村;
百梁小学学区:百梁桥村、蕙江村、宣裴村、罗家漕村、洞桥村;
其中,百梁桥村、蕙江村、宣裴村、罗家漕村的本镇户籍生,可在宁锋小学和百梁小学中任选一所入学。要求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处注明入读学校并家长签字。
(2)洞桥镇居委会户口的以居住村为准安排学区。
中学报名和录取办法
报名单领取:通过洞桥镇内现就读小学发放,不在本镇就读的到洞桥镇中心学校门卫处自行领取。
☆ 洞桥镇内有户籍的学生
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洞桥镇内有房产(住宅房)无户籍的学生
要求房产证产权50%以上为学生父亲或母亲,且孩子与父母或其中一方为同一户口。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房产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抵押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洞桥明苑、茅镬新村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户须同时出示一手房购房合同、发票。
☆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军人子女需提供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部机关证明);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查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寄住在洞桥镇直系监护人处的;父母属于市、区二级政府部门引进的高级人才(按海党办【2018】10号文件执行),由洞桥镇教辅室统一安排入学。
洞桥镇2018年外来务工子女
入学通告
入学条件
2018年秋季,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洞桥镇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在海曙区有稳定职业(指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本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2)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父母双方均在海曙区内暂住地取得《居住证》或有公安部门居住登记记录一年及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与洞桥镇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洞桥镇内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海曙区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在我镇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的需提供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2)由海曙区镇乡(街道)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目前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分支机构在海曙区的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其中在我镇专职从事农业种养业且“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符合招生条件的,社保可不予验证;
(3)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身份证、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区外市内流动人口(包括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可免查《居住证》;
(4)户籍地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证明单”。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须提供征收票据。
* 除上述条件外,入学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提供《学前教育登记卡》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户籍生放弃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以后又想转回学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镇学区生,由教辅室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所有学生入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原则上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时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中社保证明单也可留取原件),收取后一律不予退还。
4. 本次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洞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由洞桥镇教辅室操作。
另:2019年起,海曙西片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将全面实行积分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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