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条件
来珠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义务教育后,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我市中考
在我市就读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随迁子女毕业生,可自愿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含技工)学校不受其它条件限制。
二、2019年起,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累计3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我市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注: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具体审核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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