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分值
1.考试科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含思想品德、历史、生命·生态·安全)、理科综合(含物理和化学)以及实验操作(含物理和化学)、体育。
2.时间安排及分值。
时间安排考试科目时间分值
六 月 十 二 日上午9:00-11:00语文120分钟150分
下午2:00-4:00理科综合120分钟150分
下午4:30-6:30英语(听力30分)120分钟150分
六 月 十 三 日上午9:00-11:00数学120分钟150分
下午2:30-4:30文科综合120分钟150分
5月底前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20分
5月底前体育考试 60分
合计 830分
其中:“文科综合”含思想品德60分,历史70分,生命·生态·安全20分;“理科综合”含物理90分,化学60分。
(二)考查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查科目由县(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实施,考查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形式呈现,其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