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及说明
全市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6个批次。“3+2”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提前批次:省、市示范高中实验班、特长生招生。市一中、二中、四中实验班设置A、B共2个平行志愿,市一中、二中、四中及其它省、市示范特长生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次:市一中、二中、四中联合招生(包括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设置1个志愿;
第二批次:市一中、四中国际班设置1个志愿;
第三批次:市烔炀中学、槐林中学两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包括指标到校生),设置A、B共2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市级示范高中招生,设置A、B共2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一般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高技能人才班招生(代录取),设置A、B、C共3个平行志愿。
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型提前批次志愿或平行志愿。
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