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至7日网上报名,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
全市统一使用平台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7日,学生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填报。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在籍或毕业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和户籍均不在我市的不得报名。“3+4”高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志愿共设置四个批次,考生可根据规定并结合个人意愿及学业情况,任意选报1个批次或者多个批次,每个批次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2015级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6月12日-14日。
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4”高师院校,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顺序通过平台择优录取。
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总成绩低于350分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项目的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今年录取时给予优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军人子女考生(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