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使用平台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7日,学生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填报。
2.报名条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在籍或毕业的、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和户籍均不在我市的不得报名。“3+4”高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3.报名地点: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学籍所在学校作为报名地点。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区作为报名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4.志愿设置:共设置四个批次,考生可根据规定并结合个人意愿及学业情况,任意选报1个批次或者多个批次,每个批次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批次一为“3+4”高师院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批次二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具体设置与填报要求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批次三为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其中,五年制高师院校志愿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批次四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
5.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及考试培训指导等工作,让考生熟知志愿填报和考试有关要求。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二)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2015级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6月12日-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 期上 午下 午
6月12日(星期二)语 文(8:00—10:00)
历 史(10:30—11:30)物 理(15:00—16:10)
化 学(16:40—17:40)
6月13日(星期三)数 学(8:00—10:00)
思 品(10:30-11:30)英 语(15:00—17:00)
6月14日(星期四)地 理(8:00—9:00)
生 物(9:30-10:30)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务必于6月14日下午3点前将各科试卷按规定送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进行统一网上阅卷。6月26日,市教育局发布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27日前提出复查申请,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姓名、查询学科及成绩(申请多科复核的按成绩估差大小排序)整理汇总盖章后,连同Excel电子版于6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市教育局。
(三)录取与注册。
1.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4”高师院校,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顺序通过平台择优录取。实行招生计划“批次清”的方式,首先录取前面批次的志愿,本批次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再录取后面批次的招生计划;如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计划的录取工作。考生应对填报的志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录取时间安排详见附件6。
2.普通高中学校采取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方式。在录取指标生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100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生录取。
3.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成绩进行录取。高师院校按1:1.2比例投档,须参加院校的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4.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县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可破格录取:一是思想品德高尚,事迹特别突出,其先进事迹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二是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的。
6.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总成绩低于350分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其中公办和民办公助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480分的考生)。
7.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办理。考生报到须知由录取学校提供。
8.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9.8月15日前,各县区将各高中阶段学校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职成教科备案。因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新生报到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学籍,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平台录取情况对新生进行学籍注册。新生注册学籍时,如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顶替他人学籍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属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申请注册的,不再注册。
(四)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三区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统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分数线。
(五)自主招生、国际班和足球班招生。自主招生、国际班和足球班招生实施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于5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和足球班录取名单应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