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会考及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摘录)
各学区、县属各学校、民办学校:
2018年初中毕业会考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教发〔2018〕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全县普通高中学校。
(2)具有我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本县居住证,可以报考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非兰州户籍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的限制。
(二)志愿填报
1.2018届毕业生
每位考生均可根据本人志愿,报考1所示范性高中和1所一般高中(含榆中师范高中班),兼报职业学校。
2.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2)考生对所报志愿确认签字后,对所报志愿负责,不得更改。
(三)报名
1.2018届毕业生
(1)户籍和学籍均在我县的考生于5月2日—5月4日持学籍证明、户口簿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在毕业学校报名。
(2)户籍在我县的外地回榆考生和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于5月2日—5月4日持学籍证明(或毕业证)、户口簿、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或相关证明)、兰州地区考生带地理、生物会考成绩证明(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在自己联系的初中学校报名。
(3)具有我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学生本人无居住证的可持父母亲的居住证)、学生证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在毕业学校报名。
具有照顾资格者,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4)在我县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非兰州户籍的考生,如需借考,须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学生本人无居住证可持父母的居住证)、学生证,由学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借考申请,并填写《借考证明》,由学校报县会考办备案。
(5)凡参加初中毕业会考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初中毕业会考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5),此表中设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职业学校3个报考志愿。在《登记表》“报考志愿”栏内填写报考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一中1、二中2、五中5、七中7、恩玲中学8、榆中师范高中部11、县职业技术学校12;在“报考代码”栏中填写报考历史、思想品德代码。代码为:没有历史、思想品德两科成绩的为11、只补考历史的为21、只补考思想品德的为31、补考历史、思想品德两科的为41;在“是否享受对口分配”栏中据实填写“是”或“否”;“班级”栏中应届生填写“1”、“2”等阿拉伯数字,社会青年填写“社青”,户籍在我县的外地回榆考生填写“回榆”。
各毕业学校以校为单位,依应届生(应届生依学籍辅号从小到大)、社会青年(填写毕业时的学籍辅号,并在备注栏中填写往年参加中考的准考证号)的顺序填写《登记表》,于5月7—10日到教育局会考办审核报名,上报《登记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Excel),同时,上报享受照顾规定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校报名安排见附件4)。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6月16日—19日。
(二)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全县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从2019年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18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只补考科目Ⅱ其中一科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答题时间为50分钟。
外地回榆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参加地理、生物两科或补考其中一科考试的2018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需填写《地理、生物考试登记表》(附件6),于5月7日—10日上报纸质文档2份及电子文档(Excel)到县会考办。具体填报方法为:先报2019届毕业生,考试类型为1;然后报没有地理、生物两科成绩,需要补考的2018届毕业生及社青(社青填写原学籍辅号、备注栏中填写往年参加中考的准考证号),考试类型为2;再报地理、生物两科均为D等,需要补考的2018届毕业生及社青考生,考试类型为3;后报只补考地理的考生,考试类型为4;最后报只补考生物的考生,考试类型为5。
考试时间科目分值答题时间考试形式考试对象
6月16日
星期六9:00-11:00语文150120分钟闭卷笔答九年级学生
15:00-16:40物理120100分钟
6月17日 星期日9:00-11:00数学150120分钟
15:00-16:40化学100100分钟
6月18日 星期一9:00-11:00英语 (德语/法语)150120分钟闭卷笔答
含听力
15:00-16:40思想品德、
历史200100分钟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6月19日 星期二9:00-10:40地理、生物200100分钟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八年级学生及须补考的九年级学生
三、考务
1.为了确保今年全县初中毕业会考工作顺利实施,适应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需要,全县初中毕业会考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在县城标准化考点,即一中、恩玲中学、师范学校,统一抽调监考教师,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
2.各考点要成立会考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由考点所在学校抽调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细致认真的人员具体负责考点的全部考务工作。各考点必须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考试纪律规定》。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考务工作安全、规范、优质运作。
3.各中考考点于6月14日前维修、调试好听力测试系统,并积极与供电部门联系(同时要备好发电机),保证考试期间电源正常。
4.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为30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八年级学生准考证号为该生学籍辅号;九年级学生准考证号由10位数组成。第一至四位数为年届代码2018,第五、六位数为考点代号,第七、八位数为考场号,第九、十位数为考生座位号。
5.每个考场设监考2名,监考人员由教育局统一抽调。各考点必须认真培训监考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要进行处罚、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考点务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布置好考场。
6.为了确保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录取新生的质量,考生入考场时,除持《准考证》外,还必须另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及毕业证书发放
7月3日公布考试成绩,各初中学校到教育局领取考生成绩册及考生成绩单,由毕业学校安排专人及时将成绩单发放给考生。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3日—4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学校任课教师和教导处签注意见并由学校盖章后,统一分科造册,于7月5日上午10:00前报会考办核查,逾期不再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由毕业学校命题,组织补考。
五、综合素质评价
本县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
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六、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录取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线。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3)继续实行优质高中(省市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18年分配比例为招生学校计划的60%,今后将逐步加大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2021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提高到75%。分配名额按照初中学校报审的毕业生数分配(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若统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生计划。
农村初中享受示范性高中对口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必须填报对口高中志愿;B.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C.必须参加中考,成绩在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D.初中三年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
县城六中、九中两所初中享受示范性高中对口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必须填报对口高中志愿;B.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C.必须参加中考,成绩在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D.初一入学时,户籍在六中、九中招收片内的三年在籍在校应届毕业生。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自主招生
一中、恩玲、二中、师范高中部四所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学科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和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二中招收足球特长生2名。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一中、恩玲中学自主招生学生科目Ⅰ的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二中、师范高中部自主招生学生科目Ⅰ的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60分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自主招生学校将具体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5月8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6月23日组织进行。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6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3.招生录取办法
(1)示范性高中:
①统招第一志愿35.6%;②统配志愿60%;③自主招生4.4%。
(2)一般高中
科目Ⅰ总分不得低于全县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中、师范高中部自主招生工作在统招后完成。
二中、五中、七中、师范高中部四所学校按志愿录取结束后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计划内补录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录取为主。其中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属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并报成职教股备案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特别是新生农村“两后生”以及农村“新生代”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三)双优班招生
1.一中珍珠班。一中与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合作的珍珠班,招收40名“成绩特优、家庭特困、品质优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珍珠生由基金会给予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如果考入大学,将有机会申请“珍珠计划”大学段奖学金。
2.一中海韵班。一中与甘肃海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海韵班,招收50名“成绩特优、家庭特困、品质优良”的初中毕业生,由甘肃海韵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提供2000元的资助。
3.一中何记班。一中与榆中何记总公司合作的何记班,招收40名“成绩特优、家庭特困、品质优良”的初中毕业生,由榆中何记总公司每年提供1500元的资助。
4.恩玲中学鸿玉班。由兰州世纪珠宝城金斌慧女士捐资助学,2013年起在恩玲中学设立“鸿玉班”并给予资助。每个年级设立“鸿玉班”1个,每班50人。招收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并免收学费,学费由兰州世纪珠宝城提供。另外,2016年起设立鸿玉班奖学金,每学年投资35000元,用于奖励鸿玉班品学兼优的学生。
5.恩玲中学玉圣班。由甘肃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魏其俊先生捐资助学,2017年起在恩玲中学设立“玉圣班”并给予资助,每班50人,招收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并免收学费,学费由甘肃玉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七、政策照顾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籍证明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籍证明降10分录取。
8.考生2017年3月3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获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含提名奖),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2017年3月3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奖项的考生将不再具备中考降分资格。有相关特长的考生可通过自主招生参加高中学校的录取;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享受上述照顾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以上。
以上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学校严格审查后报教育股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2018年4月26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