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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钦州中考报名填报志愿时间方式

钦州市教育局 2019-6-1 加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
  (一)报名与填报志愿时间、地点
  1.示范性普通高中提前批、定向生和统招生。
  (1)提前批(在统招生计划安排)实地报名。中考总成绩在全市排名前600名,单科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设置的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点参加报名。招生报名点分别设在钦州市教育局、灵山县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办公大院内,我市6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时在三个招生点设位招生,接受考生实地报名。7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持中考成绩通知单、准考证或身份证和综合素质评价表到招生点向招生学校报名,没有被录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开始后可在网上另行填报志愿。
  (2)定向生和统招生网上报名。
  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和统招生的考生(必须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B等和中考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于7月13—15日3天之内在网上报名。
  2.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
  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在招生学校录取条件公布后于7月20—26日7天内到招生学校或招生学校在校外所设置的报名点进行实地报名。
  3. 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生实报实测。
  (1)测试项目。特长生和特长班生统一测试项目分为体育类、艺术类及科技类。体育类测试篮球、足球、田径三项,艺术类测试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美术、书法等六个项目,科技类测试机器人、航模、科技发明、科学DV、青少年信息学、电脑编程制作、无线电测向、数学建模等八项。具体项目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行确定,特长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学校的某一项目参加测试。
  (2)报名时间。报读市直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生的考生在6月28—30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初试报名审批表》。7月2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组织已报名考生进行特长项目测试,初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特长复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7月6日进行。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报读县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测试项目及招收办法等由招生学校所属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4. 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各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和发展需要,可申请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文艺、学科专长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具体招收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并于6月10日前报主管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报市教育局,县属普通高中学校报所属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主管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各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二)报名、填报志愿方式与办法
  1.示范性普通高中提前批、定向生和统招生。
  (1)提前批。
  报读示范高中提前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组织设置的示范高中招生点报名,填写报读志愿。
  (2)定向生和统招生。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填写《2019年钦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考生填写报读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定向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和“统招报读学校”(分“第一志愿报读学校”、“第二报读志愿学校”、“第三报读志愿学校”三个报读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定向报读学校和统招报读学校志愿。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被录取后在办理入学注册时交给录取学校。
  因条件不具备需要委托学校网上填报报读志愿的考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纸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学校组织本校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按学生所委托填报的志愿进行网上填报报读志愿后,必须将代学生填报的报读志愿在校内进行公告。经过公告并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再次签字确认、学校委派的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志愿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学校各执一份。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在中考结束后受理本校考生委托填报报读志愿事宜。学校未经过上述程序代替考生填报志愿的,视为无效。
  考生因初中毕业所在学校通过扣留中考准考证、以填报志愿草表为由误导考生委托学校填写报读志愿或未经考生同意代替考生填报中考志愿,致使中考志愿没有体现考生真实意愿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考生和家长有证据证明中考志愿非本人或家长填报、不是本人真实意愿体现的,提出修改网上已经填报志愿,经过市教育局审核属实的,应同意按照考生真实意愿修改已填报的报读志愿。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进行网上报名,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符合修改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除外)。
  填写报读志愿的具体操作办法另文通知,由考生毕业学校对考生进行培训。
  2.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
  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由考生本人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 特长生实报实测。
  报读市直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生并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和提交中考准考证、《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持有特长项目获奖证书的考生同时提交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纸质《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设一个志愿栏目,考生可根据实际填一所学校志愿。报名时考生只能够到其中一所市直高中学校报名,到两所以上学校重复报名的考生报名无效。纸质《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由招生学校确定复试入围名单时发放给考生填写,招生学校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组织复试报名材料报市中招办。招生学校上送报名材料后,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
  报读县(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和特长班生报名招收办法由招生学校所属教育局制定。
  4. 自主招生。
  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根据学校公布的招收办法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5. 为确保对建卡生的精准招收,建卡生除按上述要求报名外,须在毕业所在初中学校附加报名,填写《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名录取表》;填写报读学校志愿时,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三所学校(与网上报读志愿相一致)。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灵山、浦北两县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分别填报所在县区招生学校;钦北区所属初中学校毕业考生,报读钦北区招生学校;市直初中学校、钦南区和钦州港区所属初中学校毕业生,第一志愿原则上按直属关系分别填报市直、钦南区和钦州港区所属招生学校,第二、第三志愿可不按区域限制选取其中一所学校填报。
  (三)报名工作的组织
  考生报名工作在市、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负责部门的统筹管理和指导下由考生毕业学校或招生学校具体组织。
  1.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提前批实报实录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地组织,灵山、浦北两县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负责部门配合实施。
  2.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考生报名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组织(任何学校和学校领导、教师不得借此干预学生自主填报志愿)。
  3.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考生报名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
  4.建卡生附加报名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生报名材料的整理与报送
  1.考生报名材料的整理。
  (1)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提前批、定向生和统招生的考生材料由市中招办负责整理。
  (2)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材料由招生学校按下列要求整理:
  ①按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用电子文档格式编制《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统招生报名汇总表》。
  ②将考生所填写的《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统招生报名录取审批表》和考生所提交的中考成绩条、《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市外考生相应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装订成套,按报名汇总表的顺序标上序号打包。
  (3)报读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材料由招生学校按下列要求整理:
  ①按考生特长、自主招生分类,用纸质文本编制《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汇总表》、《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
  ②将考生所填写的《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审批表》和《2019年钦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及所提交的《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特长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套按报名汇总表的顺序标上序号打包。
  2.考生报名材料的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本与同式纸质文本各1份、整理成套汇总打包的考生个人材料。
  (2)市本级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报送市中招办;两县招生学校由所属县普通高中招生部门初审达到要求后集中报送市中招办。
  (3)材料报送时间: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15日前,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材料7月25日前;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3日前。
  (4)建卡考生附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录取表》及相关建卡证明材料,由考生毕业所在学校整理,于7月12日前报送。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报送市中招办;报读县、区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报送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负责部门。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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