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考生志愿、录取总分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及剩余计划等信息。
第一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志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包括艺体特长生中的体育自主招生和有关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的自主招生。参与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自主招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泰安一中中美合作办学、泰山中学中加合作办学、泰安长城中学排球特长生若有剩余,由学校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在第六批进行补录;其它自主招生剩余计划,计入统招生计划。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和报考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
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根据各高中学校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计入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
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首先按录取总分排序,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试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 考试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有剩余计划,计入统招生计划。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各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根据各高中剩余计划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第六批,部分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补录。根据有关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计划,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第七批,职业学校剩余计划补录。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补录,按照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剩余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