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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成人高考考试安排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9/28 加微信公众号:

2021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公告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于10月23日至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史地综合。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

(二)高起专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

(三)专升本

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为:


科类名称
 
公 共 课
 
专业基础课
 

文史、中医类
 
政治、英语
 
大学语文
 

艺术类
 
政治、英语
 
艺术概论
 

理工类
 
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
 
政治、英语
 
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英语
 
民法
 

教育学类
 
政治、英语
 
教育理论
 

农学类
 
政治、英语
 
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
 
政治、英语
 
医学综合
 

(四)各考试科目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的2020年版考试大纲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我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时间为10月9日、10日,具体日期及加试科目、加试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学校网站。凡未进行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为艺术、体育类专业。

二、打印《准考证》

自10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准考证打印及查询”,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核对《准考证》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成人高考和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要求及相关提示

1.考点设置。考点一般设在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政府所在地。由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主城区考点容纳不下的情况下,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部分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县(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了考点。具体考点安排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确定、随机编排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考场安排,提前一天到达考点所在地,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以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2.入场安检。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等4部门颁发的《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加强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考生入场时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场入口处主动接受违禁物品检查,考生要目视摄像头,监考教师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为此,建议考生尽量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饰品和衣物。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应说明情况,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3.诚信应考。考场内均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考试期间全程录像;考试结束还要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倒查,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认真遵守《考场规则》,切勿将手机、书籍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避免无意识违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了涉及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的内容,请考生诚信应考。

4.答题要求。我省成人高考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应根据要求将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将非选择题答案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因考生自身用笔不当或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自10月9日起,所有考生须通过“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开始连续“打卡”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无14天连续“打卡”记录的,需签订《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提前60分钟验证入场。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须低于37.3℃),出示“河北健康码”,提交经本人签字的14天连续“打卡”记录截图。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

3.考试期间,允许考生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在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坐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五、其他安排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知悉、配合、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1月下旬,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12月中、下旬,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考生号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其他有关事宜,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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