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招生省份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若生源省份规定了艺术类专业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该省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依照各专业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省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 |
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
环境设计 | ||
摄影 | ||
动画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产品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