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 方向 |
招生计划(人) | |||||
江苏 |
河北 |
河南 |
安徽 |
湖南 |
四川 | |
声乐 |
3 |
3 |
1 |
4 |
3 |
4 |
器乐 |
6 |
5 |
1 | |||
合计 |
9 |
8 |
2 |
4 |
3 |
4 |
注:最终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其中,声乐主要招收具有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表演基础的考生;器乐招收具有琵琶、唢呐、古琴、钢琴、二胡、竹笛表演基础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在艺术类区分文理科的省(区、市),仅招收文科考生。
(四)录取规则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控制线。按规定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中,若所在省考试院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照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