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7.15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
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
7月5日前公布“3+4”志愿录取结果,7月15日前公布普通高中录取结果,7月20日前考生到录取高中学校交费登记。考生可通过潍坊市教育局网站或相关高中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
今年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实行照顾录取政策。符合特殊考生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初中学校申报,由初中学校进行审查并在学校公示后,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相应照顾录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