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测绘工程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 业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年龄 |
岗 位 |
要求 |
岩土工程 及相关专业 |
本科 |
2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岩土工程勘察 |
一年以上勘察工作经验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
测绘工程 及相关专业 |
本科 |
1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工程、房产测绘 |
一年以上测绘工作经验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
大专 |
1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工程、房产测绘 |
需中级以上职称,有测绘工作经验,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 |
工程物探 及相关专业 |
本科 |
1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工程物探 |
一年以上物探工作经验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
二、相关待遇
1、享受相应学历和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2、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和登记聘用合同;
4、若改制则按改制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考核办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07年10月12日前向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办公室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后。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核。
2、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且专业笔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四、公布信息方式
征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同意并经福建省人事厅审核通过的招聘方案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海峡导报》发布招聘信息。
单位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92号
联 系 人:林永裕
联系电话:0592-5982292
Email: xmdzgckcy@126.com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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